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对从各个渠道汇集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汇总,逐条认真研究,本着能采纳尽量采纳的原则,对政府工作报告共补充修改92处。”
各位代表: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新华社受权于12日全文播发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
各位委员: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以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