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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大书记格局是怎样形成的?

日期:2020-07-03         文章来源:《党史文苑》         作者:水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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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 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主席团成员合影

1945年6月19日, 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史称“五大书记”。以此为标志,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这一领导集体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走向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六届五中全会首设中央书记处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书记处的称谓源于苏共。1905年,苏共中央书记处成立,此时它还是一个规格相对较低的纯技术性的机关。1920年3月,根据俄共(布)九大的决定,中央书记处才成为中央委员会的一个独立的具有领导性质的重要机关。“书记处”一词在中共文献中很早就曾出现,在中共一大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就称“选举了三位同志组成书记处”。这时所说的“书记处”并没有真正成立,实际成立的是“中央局”。之所以出现“书记处”称谓可能是中共在建党之初试图把自身的领导机构与俄共(布)的领导体制相对应的缘故。

中共建党之初, 由于党员与地方组织都比较少, 从中共一大至四大,中央机关设置都比较简单,并未设立中央书记处。中共四大后,全国革命形势有了迅速发展。到1927年4月,中共党员数量已达到57000余人。跟中共四大召开的时候相比,两年中党员数量增加了60倍。1927年5月,中共五大召开时决定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 并首次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共五大后修改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 治工作……中 央政治局 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 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这种机构设置是借鉴1925年12月联共(布)十四大的党章中关于“中央委员会 设立 : 政治局———负责政治工作;组织局———负责组 织工作的总的领导; 书记处———负责日常的组织性的工作和执行性工作”的规定。同时也吸取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机关组成的经验。中共五大实际上把苏共中央的组织局与书记处合并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1928年7月, 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由其本身委员中选出政治局, 以指导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前后期间内党的政治工作,并选举常 务委员会 以进行日 常工作。”此时,也仍然未规定设立中央书记处。

中央红军 长征离开 中央苏区时时,由于不慎将装文件的担子挑错,导致中共中央的会议记录及向共产国际的报 告等资料 都留在中 央苏区。后由于残酷的战争环境,资料均被销毁。关于中央书记处设立的时间,经专家考证应是从1934年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的。1933年12月5日,临时中央总负责博古在给共产国际电及同年12月12日共产国际对此电之复电中,均提到将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设立书记处。

1934年1月 , 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央苏区瑞金召开, 会上改选了中央政治局。全会选出了中共历史上的第一个中央书记处 (实际即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推举由博古主持工作,负总责。全会选出的书记处书记成员有多种版本。依据《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 的资料介绍, 包括秦邦宪 (博古)、张闻天(洛甫)、周恩来、项英、陈绍禹(王明,在苏联)、张国焘(在川陕苏区)、陈云七人。

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设立的书记处其职权相当于中共五大、六大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那时候通常把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混用, 其成员有时称书记,有时称常委。例如,遵义会议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即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认为,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事实上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1936年6月16日 ,在陕北的中央书记处致电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称“现时中央集中的组织,政治局:洛甫、恩来、博古、泽东、邓发、凯丰、稼祥、仲 舟 (张浩、林育 英 )、德怀。常委:洛甫(书记)、恩来、博古、泽东四人”。此时,中央政治局常委( 书记处书记 ) 成员中 , 陈云于长征途中被派赴去苏联, 王明早已在苏联, 张国焘随红四方面军在长征途中,项英留中央苏区。同年12月初,张国焘、朱德、任弼时等抵达保安,同中共中央会合。此后,在延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包括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张国焘、博古,由张闻天负总责,主持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六届六中全会明确中央书记处性质和地位

1937年11月 ,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明、康生与中共驻新疆代表陈云, 受共产国际的派遣乘机到达延安。

王明回国后,当时各地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大多已齐聚延安。为了听取共产国际的指示和总结党的工作,中共中央于12月9日至14日召开政治局会议(即“十二月会议”)。这次会议,由于毛泽东等人的抵制,王明的错误意见没有形成会议决议。

在十二月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的七大准备委员会, 成员有25人,毛泽东担任主席,王明担任书记,秘书处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五人组成。会议重新明确中央常委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周恩来、张国焘、博古、项英九人组成。还决定增补王明、康生和陈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此时的中央书记处成员也有多种说法,大都认为书记处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五人组成。但也有一些专家考证认为“十二月会议”时的中 央书记处 书记还包 括周恩来、博古。

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新按照中共六大的党章规定,在中央政治局下设有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作为在中央政治局闭会期间“进行日常工作”的领导机关。但同时又存在着在中央政治局下的中央书记处,组成人员又均是中央常委。此次会议议定中央实行集体领导。l938年4月1日,张闻天在《新华日报》上发表《张闻天(洛甫)启事》也说明了这一点,《启事》声明“中共中央设有由数同志组织之书记处, 但并无所谓总书记”。与此同时,书记处内部亦有分工。以当时中央书记处对日常来往电报所作分工为例,明确“党的交洛(甫),军交毛,统战交王(明),王外出时交洛”。

此时的中共中央将中央书记处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视为“一套人马的两块招牌”, 在名称上仍时常混用。此后,既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又有中央书记处,机构并存,人员多有重合。不过,这种二位一体的机构在形式上还是“内外有别”,从修订后的《张闻天年谱(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显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会议和决策,对外发布则多以中央书记处名义。这种书记处、常委会混用称谓的状况一直延续到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

1938年8月 , 中央政治局委员王稼祥从苏联回到延安, 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在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 王稼祥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传达共产国际领导人所作“中共中央领导机关要以毛泽东为首”的指示后,王明所拥有的权力即被明显削弱。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举行。全会做出《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决定》,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性质、任务、职权、纪律等的决议。

这个《决定》是继中共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后制定的中央委员会特别是政治局与书记处的工作法则与纪律要求, 内容比较明确和具体,很多规定后来一直沿用。《决定》中提出用“中央书记处”取代中共六大党章规定的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书记处”的规定主要有:(1)“中央书记处的任务,是办理中央委员会之组织性质和执行性质的日常工作, 并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 准备政治局会议须讨论的问题, 并向政治局作工作报告”。(2)“中央书记处须完全执行政治局的决议, 但中央书记处在政治局会议前后期间, 遇有新的重大紧急事变发生, 不能立即召开政治局会议时,得作新的决定,并得以中央委员会名义发表宣言决议和电文, 但事后须提交政治局会议批准及追认”。(3) “书记处 每星期最 少须开会 一次, 集体的解决中央的日常工作和处理答复各党委的问题。书记处开会时,中央所在地的政治局委员,均得出席”。(4)“各书记各政治局委员所领导之中央各部工作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工作,须经常向书记处报告。中央各部重要问题之处理和答复,各部重要人员之任用或派出, 均须经过书记处批准”。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时的中央书记处书记五人: 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会后,王稼祥继续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六届六中全会期间, 张闻天曾诚恳地向毛泽东提出,应“推举毛泽东同志为中央总书记”。但当时毛泽东经过全面考虑,不主张提这个问题。会后,张闻天开始“主动让贤”,将工作逐步转交给毛泽东,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的地点也由他住的窑洞移到杨家岭毛泽东的住处。六届六中全会后,张闻天主要从事党的 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当时中央的一些会议仍 由张闻天主持。但中央签发的文件和电报等,排名顺序多以毛泽东居首。可以说,这时党中央的主要领导工作实际上已转 移到毛泽东方面。

1940 年 5 月 30 日 ,王明在延安“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开学典礼大会上作了《学习毛泽东》的讲话,称赞毛泽东是“全党团结的核心”,“是公认的领袖”。尽管当时中共中央形式上的一把手仍然是张闻天, 但毛泽东已经成为连王明也不得不承认的全党领导核心。

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和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中央书记处

1940年3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任弼时从苏联返回延安, 开始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 并负责筹备中共七大。1941年8月,为适应党中央领导机构任务日益繁重的需要,以及增强党中央工作的效能,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任弼时等人的提议,决定对党内高层决策体制加以调整,与书记处有关的安排主要有:一是建立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扩大书记处的工作成员。由住在延安杨家岭的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王明、张闻天、陈云和凯丰七位政治局委员组成书记处工作会议。其中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三人为必到成员,其余四人则可择时到会。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实际上负责中央的日常工作。二是决定由任弼时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书记处及政治局的会议议程由秘书长负责提出。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暂定每周开两次会, 对中央政治局负责,主持人为毛泽东。此后,书记处工作会议取代书记处会议在中共中央决策体制当中所具有的功能。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三人作为书记处工作会议必到成员, 发挥的作用更重要一些。毛泽东作为主持人,自然地位更加突出。

1941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 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延安召开。一些过去受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影响而犯过错误的同志作了自我批评。张闻天在会上对自己在苏维埃运动后期的错误作了认真检讨发言。不久,经中央同意,他离开中央工作岗位,于1942年1月率领延安农村工作调查团前往陕北绥德及晋西北进行考察,一直持续到1943年3月才返回延安。而王明在会上则拒绝检讨自己的错误, 并在会议期间突然宣称自己有病。之后,他长期缺席中央政治局及书记处的会议。

抗战初期, 王明的错误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和纠正, 但中共领导层的成员一直未做调整, 曾犯有严重错误的一些领导人仍然在领导岗位上。同时,长期担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刘少奇的突出贡献与领导才能,得到了毛泽东和党内不少同志的充分肯定。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 毛泽东评价刘少奇是白区正确路线的代表,陈云、任弼时、王稼祥等认为刘少奇与毛泽东“一起是苏维埃运动后期正确路线的代表,应当给予重要的领导责任”。当时,刘少奇不在延安,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部署,翌年初,刘少奇到华中工作。在随后3年多时间里, 他先后出任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等职,为华中抗日根据地和新四军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1942年3月,刘少奇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离开华中,返回延安,行期达9个月,被称作“小长征”。毛泽东十分重视刘少奇此次返延,在他返回延安途中,十多次电询其行踪, 并电告沿途各根据地负责人注意接护和保障刘少奇的安全。1942年12月30日,刘少奇抵达延安。

1943年3月20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调整精简中央机构, 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分工。《决定》明确:中央政治局负责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领导整个党的工作, 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 举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都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央书记处则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 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 负责组织政治局决议的执行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

同时,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做出重要人事安排, 推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主席为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 设立宣传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 毛泽东任宣传委员会书记,刘少奇任组织委员会书记。书记处直接或经过它们管理中央各部门的工作。各地区直接向书记处汇报工作。书记处会议不固定,随时由主席召集之,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这样, 毛泽东就第一次在组织形式上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中的第一把手。同时,刘少奇和任弼时第一次进入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层。其中,刘少奇进入党中央核心领导层, 并被增补为中央军委副主席, 由此奠定了他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二把手的基础。而且,从1943年3月到1945年6月 ,刘少奇以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身份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实际上相当于中央政治局常委), 从1934年1月设立中央书记处到中共七大时的中央书记处成员中,他是唯一的一例。以这次组织调整为标志, 曾作为中央总负责的张闻天以及王明等正式离开中央书记处。

这次调整和精简, 正式从组织上确立了毛泽东的核心领导地位,在规范和强化中央政治局领导全党工作的同时, 中央书记处的地位和职能也得到明确和加强, 实现了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全党工作的一元化领导,增强了中央的领导效能。

中共五大书记格局的形成

1944年5月21日到1945年4月20日, 中共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六届七中全会是在全党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召开的。通过这次会议,使全党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基础上达到了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统一。会议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件,为中共七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5月21日, 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的提议,选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五人组成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主席团在全会期间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和中共七大的筹备工作,原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停止履行职权。这是一次比一年前中央书记处等机构调整更为重大而深刻的组织变动,实质上是新旧中央机构的更替。七中全会主席团一方面是主持筹备中共七大的临时机构,另一方面是领导党的全面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于六届七中全会会期长达11个月, 一直延续到中共七大召开前夕, 这种工作方式自然形成一种新的领导格局。其间,作为中央新的领导集体的五人主席团团结协作,顺利完成了中共七大的各项筹备工作。五人主席团也可以说是形成了“五大书记”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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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选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会议通过的党章取消了有关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设置而代之以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的产生办法及地位、职能第一次从党章上得到明确。党章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是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

在随后举行的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选举出13名中央政治局委员,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康生、高岗、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会议同时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这五人在中共历史上被称为“五大书记”。此次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至此,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五大书记”发挥各自所长,既有个人分工,又有密切协作,形成了一个成熟、团结、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中枢。

中共七大后,中央书记处实际上起着中央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的作用,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中共八大。解放战争时期, 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书记处领导全党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 胜利作出 了历史性 的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又继续团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圆满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 中央书记处进行了一些人员更替和补充。任弼时从1949年4月起就因病休养,后又赴苏联治病。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批准陈云代理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年10月,任弼时逝世后,陈云正式递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最高层仍然保持“五大书记”的格局。在这一时期,彭真作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以及陆续调到中央的高岗、邓小平、薄一波等都参与了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作为已夺 取全国政 权的执政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异常繁重。为适应新 形势下的 中央日常 工作需要,1954年4月27日, 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立秘书长会议制度。会议任命邓小平为中央秘书长,李富春、杨尚昆、谭震林、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林枫、李雪峰、胡乔木等为中央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工作会议,代中共中央处理日常工作, 以减轻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负担。

1956年9月, 中共八大对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最重要的变化就是重新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替代原来的中央书记处,也可以说是把原中央书记处改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原来的中央书记处书记都成为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其中,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至此,“五大书记”的格局正式结束。同时,以秘书长工作会议为基础,成立了新的中央书记处。秘书长工作会议的多数成员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新的中央书记处成员。新的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 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共八大对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进行的调整使得中央领导机构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好地适应了作为一个执政大党的中央日常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