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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精神与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的内在逻辑

日期:2020-10-21         文章来源:延安日报         作者:​宋炜

今年4月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来陕西考察的重要讲话中,对延安精神作出重要论述。他指出,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揭示了延安精神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关系。

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弘扬延安精神就要深刻把握贯穿于延安精神中的固有“内核”和不变“基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延安十三年的伟大实践培育形成了延安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培育形成了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延安精神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集中体现。延安精神的形成根源于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的伟大实践,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重视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结果。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紧密联系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基本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加强和基本规范的形成,为延安精神的培育形成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延安精神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凝聚党心、赢得民心”的不竭精神动力。延安时期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为党完成肩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延安精神的精髓,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延安时期,面对党内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给中国革命造成的严重损失,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号召,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关键是要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要求全党要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中国革命问题。延安整风运动则通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找到了过去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冲破了教条主义的束缚和禁锢,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条思想路线指导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也指导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全党把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大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达到空前团结和统一。共产党人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行为观,在制定路线政策时,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老实人格。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延安精神的本质,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延安时期毛泽东在一系列文章和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为全心全意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唯一的价值追求和应有的道德观,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的七大把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写进党章,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价值导向,使“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成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延安十三年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制定上厉行民主政治,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在政府工作上,“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正确处理了“给”人民以东西和向人民“要”东西的关系。在领导方法上,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在作风养成上,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使党真正赢得了民心,获得了深厚力量源泉。

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作风是延安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手段。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延安整风精神的重要内容,这一优良作风的形成成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毛泽东指出:“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宗旨的整风运动之所以发生了很大的效力,就是因为我们在这个运动中展开了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七大会上毛泽东要求中央和各级领导机关同志,要经常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的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抵抗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方法。

延安整风运动中,许多过去犯过错误的同志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清算了教条主义、自由主义、分裂主义、“山头主义”等影响,深刻检讨了自身存在的错误,新老党员都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中得到锻炼。邓小平在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从延安整风以后,无论前方后方的人,真是生气勃勃,生动活泼,心情舒畅,团结一致……毛主席、党中央的命令、号召,谁不听哪!谁不是自觉地听哪!没有这样的党的风气,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得多的敌人吗?我们能够在建国以后,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吗?”

团结民主的精神是延安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厉行民主政治,赋予人民充分的民主权利,不仅实行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权,同时赋予人民检阅评价政府的权利。针对党内存在的张国焘分裂主义以及王明在武汉谈判期间未经中央同意擅自发表各种言论,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论新阶段》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四个服从,全会还通过了三个党内法规,对权力运行制定了规矩,从制度上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毛泽东要求在全会后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让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什么是集中,学会运用民主集中制。党的七大从理论与实践上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内容,并把民主集中制写进党章。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深刻论述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七大党章既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同时要求全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必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议。

延安时期无论是中央还是各级领导机关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的七大会更是在实践上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典范。从对三个重要报告的充分讨论到中央委员的选举,从代表团会议到全体大会,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实行了正确的集中。团结民主的精神的践行和党内政治生活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调动了全党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了中央权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得以落地生根。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了伟大的事业。延安精神作为党在延安时期的宝贵精神财富,内含着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延安时期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是全党在思想、作风、精神层面的生动体现。

(作者单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