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2020-01-06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规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020-01-03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则。

2020-01-03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12-26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019-12-2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2019-12-26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改)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019-12-12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修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2019-12-12

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年修改)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019-12-12

中国共产党章程(2002年修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019-12-12